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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人事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8/8/27 14:40:33

 

 

2018年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户籍

其他条件

党办科员

专业技术

1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新闻传播学(0503)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政治学(0302)

公共管理(1204)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

人事科科员

专业技术

1

公共管理(1204)

社会学(0303)

劳动经济学(020207)

统计学(020208)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

物资采购中心科员

专业技术

1

生物医学工程(0831)

工商管理(12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不限

 

二、招聘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自8月2日至8月9日24时止,咨询电话:0577-88913745、88913937。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ork.wzszxy.com/enroll/enroll.html

2、网络报名提交后再投递个人简历电子版,投递邮箱wzxyrsk@qq.com。电子简历材料应包含: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证件照、党员证明等扫描件。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医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采取结构化面试结合面谈的形式,重点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面试(面谈)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面谈)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者,则需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wz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联系电话: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急诊楼10楼1017室)  0577-88913745、88913937,叶老师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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