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对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外包项目进行询价,相关要求如下。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向采购中心报名(报名材料可邮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外包
2、项目内容: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等,形成准确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将其转化为可存储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上,并能被计算机识别,数字方式可信、可取和可用的数字图像。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分项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软件光盘浏览器 | 1套 | 5000元/套 | 5000元 | 研制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扫描 | 112500页 | 0.4 元/页 | 45000元 | 每卷约为300页。需彩色300dpi扫描并命名。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采购人对扫描的最终数量不做承诺。 |
总预算金额 |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 |
2、技术要求
数字化加工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T 33870-2017)实施,满足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特征,工作质量达到浙江省委组织部接收要求。
2.1档案扫描
扫描仪应符合GB/T 18788的规定,亮度和对比度为中值,无偏移。扫描时档案摆放与扫描仪四角平行,不对档案原件造成破坏,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对拟扫描档案逐页进行检查,档案严重破损、污染和字迹褪变情况应在《扫描档案登记表》相应栏应注明 “原件破损”、“原件模糊”、“原件残缺”等情况说明,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在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的情况下进行拆件;采用彩色单页jpg的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图片文件成品数据为24bit真彩JPG压缩格式;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每份档案须按十大类按顺序进行扫描操作;对年代较早、纸质较差、脆、薄的页必须使用平板扫描,不得使用高速扫描以免档案破损;对纸质较薄,透明的页必须垫白纸扫描,避免前后内容透视重叠,扫描完成后必须正确排列档案文件和页面顺序。
2.2 原始图像制作
对档案扫描后的图像进行处理,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排序要求完全一致;图像清晰,亮度适中,分辨率300DPI;无坏死文件,无黑屏;图像页码连续,无错页;图像须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斜每行首尾不超过3°,无折叠、遮字或缺损现象,保持图像的完整;扫描图像的画幅数与应扫描档案的画幅数一致,无漏扫、重扫或多扫;不能一次性完成扫描的A3(含A3)以上幅面档案,须采取分幅扫描而后拼接的方法获得单一图像,拼接后图像与档案原件在视觉上完全一致,无拼接痕迹。
2.3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原始图像数据审核
图像处理中不得损坏原有档案信息的完整;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档案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扫描图像:漏扫率≤0.2‰。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图像文件命名:差错率≤1‰。目录核对、著录、完善、打印(含装订):以卷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档案目录打印格式、内容准确无误。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2.4 档案装订归库
经核对无误的档案,按《干部档案整理细则》要求进行装订,不可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也不可损害文件字符影响阅读,不能损毁档案原件。及时将装订完毕的档案上交采购方工作人员清点收入库并做好交接确认工作,交接需有相关的交接单。
2.5 数据备份
项目验收后,以硬盘提供档案数字化成果备份,备份硬盘提交采购方后双方签字登记确认。
3、安全保密
3.1 项目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3.2 项目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3.3 承包方将直接参与本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过程的员工名单向发包方备案。
3.4 承包方应指定专职档案交接员与发包方的专职档案交接员配合,负责原始档案的交接工作。
3.5发包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均属保密内容,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未经许可,任何档案材料不得带离工作区域。
3.6承包方不得出现丢失、损坏、损毁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内容;泄露档案内容信息(包括档案实物内容信息和数字化数据信息);私自圈划、涂改、复制、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等严重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如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须承担补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有权解除合同。
3.7 承包方应在工作现场设安全保密员,负责档案原件在整个整理和扫描流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已扫描档案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
3.8 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包括手机、相机等有拍摄功能的设备,警告后仍未整改,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3.9相关设备严禁连接互联网和不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其他网络。
3.10由于干部人事档案的特殊性,工作电脑由发包方提供。
3.11 USB端口封闭使用,已扫描和录入的数据除按规定制做提交的硬盘以外,只能存放在工作区的电脑上,承包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移动数据存储介质进入工作现场,或将存储数据带离现场。
3.12 全部扫描工作完成并已通过验收后,工作电脑上的全部数据移交发包方,或在采购方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督下彻底销毁。
4、验收要求
招标人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有关标准逐个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需不断改善直至验收通过。
5、服务期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 60天 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6、付款方式
最终结算价=软件中标价格+扫描总费用。
扫描总费用=∑(各卷页数*扫描的中标单价),若单卷页数乘以单价大于100元时,则该卷按100元计费。
项目验收通过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
三、报名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询价方式:
1.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标处理。
2.各项服务技术功能参数均需满足医院要求且注明单价和总价,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根据报价金额从小到大顺序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所报价格应含各项管理服务、劳务、设备租赁、利润、税金、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专利、售后服务与维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5.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开标当天密封上交。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3.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 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下午2点30分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5号楼(急诊综合楼)9楼会议室
九、其他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综合楼617室。
联系人:郑工 0577-88911085 邮箱:394808588@qq.com
采购监督: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91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