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预算金额:130000元
3、预估年产垃圾量/桶(240L垃圾桶):26000桶
3、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4、服务期:1年+1年,即第一年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服务质量良好,且无政策性改变合同执行能力及主要条款时,双方可以按第一年合同价续签第二年承包服务合同。合作期内如遇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自行终止。
二、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根据温州市发改委、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完善温州市区城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的实施意见》、《温州市区城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方案》内容,垃圾处理环节分为:收集、运输、处理等三部分。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收集部分服务内容,即将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内日常生活垃圾清运至中转站及垃圾桶保洁等服务,运输、处理环节部分费用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与环卫部门对接处理。
2、“日常生活垃圾”是指废弃的饮食垃圾(包含废弃的果皮、果壳、蛋壳、菜叶、筷子、玻璃瓶和非流质食物等)、生活用品垃圾(包含废弃的包装物品、塑料制品、钢铁制品、废纸、旧衣物、卫生纸、卫生巾等)、杂草、落叶、废弃的设备外包装木板、废弃的小家具、实验室一般的废弃物品等垃圾。不包括大的树枝、泔水、建筑装修产生的废弃石头、石子、沙、砖、水泥等建筑垃圾和其它的有害垃圾。
三、服务质量基本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根据院方服务特点、生活垃圾收集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清运服务方案,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对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及周边道路进行冲洗,定期喷药灭虫,杜绝蚊蝇滋生。如因此给院方造成负面影响,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皆由中标方负责。
2、中标人须合理安排日常清运时间点,不得影响周边正常秩序,确保生活垃圾收集点周边及路面卫生干净。
3、中标人须根据每日生活垃圾数量合理安排清运,日常每日至少两次全面清运,垃圾收纳高峰期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清运次数、调整清运时间。
4、中标方工作人员在院区范围内,必须遵守院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院方管理。
5、中标人需保证院方垃圾桶不外流,垃圾桶缺失由中标人补齐、损坏由院方更换。
四、报名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出具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人综合情况;
6.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7.垃圾清运组织实施方案;
8.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
9.应急预案。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00点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5号楼(急诊综合楼)11楼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技术标40分(权值40%),报价评分(60分)(权值60%)
十、其他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3日(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综合楼605室。
联系人:董老师 15058311054 邮箱:328750503@qq.com
采购监督: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91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