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门诊大楼8部扶梯维保项目的院内询价公告
我院将于2024年10月9日14点,在急诊综合楼11楼会议室对医院门诊大楼8部扶梯维保项目进行招标,相关服务要求如下,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向总务科现场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大楼8部扶梯维保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76800)
3、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合作期满1年或总费用达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合作期内如遇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自行终止。
二、服务内容
(1)要求投标方以如下保养方式提供服务:
1、具体保养内容
1.1 电梯轿厢、机房、井道等部位的各部件的检査、调整、润滑*和清洁。
1.2 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
1.3 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2、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部件。
3、以优惠的价格向招标方提供备品配件,并送货上门。
4、每半年度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招标方提交检测报告。
5、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
*:保养方式中润滑所需的油类由招标方自行负责提供,可选择采购投标方提供的专业润滑油。
(2)投标方提供的维保服务时间,正常情况确定在投标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内进行。但因招标方为医院公共场所,故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提供服务,不另行计费。
(3)投标方需每15天1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投标方的保养工艺要求与服务规范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
(4)投标方需提供应急服务:
4.1所保养的电梯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正常工作时间限制。
4.2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提供急修电话,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紧急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需赶到现场。
4.3招标方提供应急联系人员及其联系方式,投标方需根据确定的保养方式对本项目下电梯设备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监督和各品备件供应。
(5)投标方需提供24小时监督服务电话,投标方需提供作业保养人员及其联系方式。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招标方的门诊大楼8部扶梯设备进行维保工作,维保工作完成半年后的一个月内,招标方支付给中标方38400元整,作为前半年的维保费用,维保工作完成一年后的一个月内,招标方支付给中标方38400元整,作为后半年的维保费用。全年维保费用共计76800元整。招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发票后将费用汇至中标方的指定账户。
四、报名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本市维保台量1500台以上(提供特检院出具的维保台量证明文件);
6.具有本项目电梯品牌原厂或经过原厂授权的维保维修资质证明(需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招标方式:
1、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所要维保的对象设备及进行现场勘察,投标时须提交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开标当天密封上交。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6、▲设备现场勘察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形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十、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根据报价金额从小到大顺序确定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下午2点整
十二、其他: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综合楼603室。
联系人:黄工 17706415458
采购监督: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913742